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系统
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系统以下简称“疏散系统”,由应急照明控制器、应急照明 集中电源、及消防应急灯具组成。
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系统可应用于大型公共建筑物及人流密集场所。如机场航站楼、火车站、地铁站、隧道、码头、大型城市综合体、百货商场、酒店、超市、写字楼、体育场馆、展览馆、影剧院、医院、学校、地下车库、高层或超高层建筑等。
规范及标准GB17945-2010 《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》
GB51309-2018 《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》
相关规范:
JGJ16-2016 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》
GB50016-2014 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
GB50034-2013 《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
单机型系统由一台应急照明控制器连接若干应急照明集中电源、及消防应急照具等组成。
供电方式:
• 应急照明控制器和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主电均采用交流 220V 供电,应急照明控制器备电为两节 12V, 3.4AH 电池串联供电(24V),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(备电)为三节 12V, 20AH 电池串联供电(36V)
• 灯具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集中供电,非应急状态下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主电开关电源供电,应急状态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电池供电。
通信方式:
• 应急照明控制器和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通过 CAN 总线连接使用 DLIP 协议协议进行通讯
•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消防应急灯具之间使用两线制同时供电和通讯,通讯使用 DLIP 协议
应急照明控制器通过国际上应用最广泛的工业现场总线 CAN 总线与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进行通信。每台应急照明控制器最多可以与 32 台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通信。
联网型系统由若干个单机型系统通过联网组成。

系统设计应遵循从局部到整体的设计方案。一般从需求最明确的消防应急灯具回路部分开始设计,其次设计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部分布局,最后设计应急照明控制器联网控制部分(最终的部署调试也应遵循这样的原则进行)。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分布部分,一个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可以布置两个灯具回路.